更新时间:2022.06.26
儿媳正常情况下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为儿媳不是老人的亲生子女。但是孙子在老人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的情况下,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子女的年龄;父母好的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环境。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
双方可以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来争取抚养权。 主要包括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母亲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病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3、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与子女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如下: 1.对方存在赌博等恶习,孩子跟随对方生活不利于健康成长。 2.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3.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明显能获得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4.孩子长期跟随继承生活。
在我国,双方离婚后,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 1、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愿意随当事人生活; 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 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
被人收养后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了。 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 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被收养子女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赡养老人和没有赡养老人遗产应按如下规则继承遗产:首先,按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然后,如果其均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在分配遗产份额时可以对赡养了老人的继承人多分,如果未赡养老人的继承人有赡养能力的,此情形下,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