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经济补偿为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赔偿。
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期间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即可要求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若是单位单方面解除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试用期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算的。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无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
在试用期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