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根据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要就各自的欠款偿还份额进行协商和决定,并依此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后按约定执行。另外,判断某笔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还是
夫妻一方欠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此笔债务进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务是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配。但是,对于一方所欠下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配。换句话说,除非这一笔债务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另一方并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具体来说
离婚时,夫妻一方有个人债务的话,也不会妨碍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但是对于一方个人的债务,与另一方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负债的一方应当在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之后,以个人的财产
离婚过程中容易存在,一方通过伪造债务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时候,要根据离婚的具体过程以及离婚方式的不同,作出不同的解决方法。首先需要确定,对方转移债务的行为,是存在于离婚过程中还是离婚结束之后。对于离婚过程中,对方就伪造债务来转移夫妻共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婚前财产,归所有人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婚前购买的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车辆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则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车辆登记在
结婚前买的房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收益、经营收益、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在结婚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
夫妻未离婚,一方欠的债务如何承担,应当结合债务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区别判断: 1、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欠债的一方应当以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2、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