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并不是女方婚后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女方使用的是女方个人婚前的存款来买房,并且是全款买房,还把房屋登记在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为: 1、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含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或者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父母的财产,父母的财产是父母的财产,而夫妻的财产就是夫妻的财产。如果父母已经把财产赠与给了夫妻,那么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是父母的财产由夫妻双方继承,那么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
结婚8年,婚前财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结婚时间长短无关。无论结婚时间多长,婚前财产还是婚前财产,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时无法区分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则视为婚后取得。 尽管1993年最高法出
女方在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女方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项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时候就算双方之后登记结婚,这项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
实质上彩礼的性质,需要根据女方收取财产的具体时间来作出判断。因此,在登记结婚之前女方收取的彩礼,应当认定为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登记结婚之后女方收取的彩礼,则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彩礼在婚后,不一定能够被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另外一方是否出资,也无论出资多少。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此时加了名字,那么已经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婚前财产是这样分割的: 1、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割,应当直接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2、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达成特别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共同所有的,该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达成协议,协
很多人会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是夫妻两个人的,离婚的时候应该平均分割。但是实际上有的情形下,即使房屋是婚后所得,也不一定就是属于共同财产。确定房屋的归属还要看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
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类别: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上述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