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在一定情形下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主动拒绝续签的,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签被拒的。此时员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付。
1.劳动合同正常期满,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3.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 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补偿; 2、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合同待遇的,劳动者不续订的,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
1.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合同到期一般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但用人单位提高或者保持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续订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