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夫妻未离婚,一方欠的债务如何承担,应当结合债务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区别判断: 1、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欠债的一方应当以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2、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以共同的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无论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
夫妻双方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两种。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要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这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
要判断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看欠下债务的时间,还有一个就是要看债务的目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下的债务,而且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就
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用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不足偿还的,公司可依法申请破产。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
夫妻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实缴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样地,对于婚前个人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其全部财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即股东在足额缴纳出资后,如果遇到公司不幸破产的,股东的最大损失也就是损失掉投资额。有限责任公司作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债务的分担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因为协议离婚的前提,就是双方已经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债务的
夫妻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同时共同财产能够偿还所有债务,就可以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债务。如果财产不能偿还所有债务,夫妻双方作为紧密的共同体,需要用个人所有的财产来还债。需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首先需要确认债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