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1、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3、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4、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
死刑缓刑执行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核准,无需上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死刑的案件。有些案件的核准权,依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相关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意思是,死刑缓期执行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或者作出核准决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被告人上诉的,由高级人
1、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3、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4、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首先,死刑只有可能在中级以上的法院宣判,基层法院没有宣判死刑的权限。省高院可以核准与判决死刑缓期执行,但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在最高法院,其他法院都无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其次,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