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外地人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被告户籍为广州或者在广州长期居住(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起诉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外地人可以在广州离婚,只是双方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广州非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双方不可以在此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只能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双方不能就上述
外地人能否在广州办理离婚,需分情况而论,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广州离婚,否则应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其中一方持有广州市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可以在广州市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否则需要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但是如果居住证不是由
对于外地人员,一般是可以在杭州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外地人一般不可以在广州离婚,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如果在广东常住,就可以在广东起诉。 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符合
外地人在本地经常居住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离婚。根据相关规定,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
一方在外地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到该城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人在外地起诉离婚的,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