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上限,一般以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并且不能从事新工作;其他。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而代通知金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发生的款项。一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可能既违法又合法,所以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不能并存。
代通知金有上限,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其他。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代通知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单位支付的代通知金是有上限的,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按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是必须支付。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情况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需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必须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法律规定中代通知金是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具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等情形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后与其解约。
代通知金适用的情形为用人单位对无过失的员工在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才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