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及担保物权确认之诉。所有权确认纠纷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用益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用益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依照约定确定; 2、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事后补充协议; 3、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在约定地点履行;没有约定的,也没有协议补充的,合同履行地是借款一方所在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能够协议补充;不能达成
“合同的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来对其进行管辖。”
赠与合同纠纷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赠予物为不动产时,管辖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选择: 1、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可以向在境内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
第一步:约定管辖优先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第二步:如果合同双方没有约定管辖的书面协议,或者依照管辖协议不能确定管辖法院,或者管辖协议无效,除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主要有:1、首先,因专属管辖的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法院地管辖;2、有协议管辖的,由协议管辖人民法院管辖;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住所地,由被告住所管辖;4、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