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时候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第一个条件就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个条件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要同时满足。
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根据相关的法律精神,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仅仅有协助配偶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有权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一起参与法定继承。
孙子一般情况下没有赡养奶奶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除非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其孙子就应当承担赡养奶奶
一般来说孙子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但是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时候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第一个条件就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个条件就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要同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是可能会分不到遗产。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遗赠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子女就可以继承财产,只是在继承遗产时,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得或者少分得遗产。
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丧偶儿媳一般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但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此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侄儿既不是叔叔的子女,也不是叔叔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弃婴如果被他人合法收养,那就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因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的关系就正式解除。但是如果弃婴没有被收养的,那就应该赡养亲生父母。
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