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按照四要件构成理论,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有: 1、主观上出于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这类犯罪; 2、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客体上侵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违反
非法集资案的受害人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它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单处或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则处五年以下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它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因此,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首先,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时候判刑标准主要包括了: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处或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这两种形式。 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包括: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单处或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集资诈骗罪则包括:
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来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是非法的资金融通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特点为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有很多,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主观故意以及客观行为这两个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种行为表现形式,《刑法》并未明文规定非法集资罪,但是规定了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
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区别:1、行为目的不同;2、行为方式不同;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非法集资的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诈骗是使用诈骗方法,骗取公众财物;集资诈骗不要求必须使用诈
首先需要确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因此就算是破产,公司还是会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因此,公司破产时,债务应当由公司本身负责。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相应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法拘禁行为就受到刑法的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为非法拘禁罪。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