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数罪并罚量刑的计算:数罪并罚的计算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的情形有:犯罪分子犯有数罪的;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一、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既有漏罪又重新犯罪,应该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对新罪作出判决,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上述决定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一、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 (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
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具体如下:(一)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
数罪并罚是对已经归案而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数罪合并处罚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目的的制度;追诉时效是“经过一定期限,对犯罪不得追诉的制度”。即追诉时效只表明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而数罪并罚是已经
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 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 2、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工资应该按照如下方法来计算: 1、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