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儿子分户能否分到父亲的宅基地,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农户只有一个子女,那父母要跟子女共用一处宅基地,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 2、如果农户有两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父母随儿子共用一处宅基地,不得另行分户申请宅基地; 3、如果农户有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一般不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签字,户主签字即可。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价,搬迁费,过渡费,安置费等,房屋室内装修,设施等。
女儿户口在本村的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前提条件是具有村民资格。
宅基地的房屋可出租。宅基地的房屋能正常使用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和房管部门同意出租证明,依法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租赁政策的可以出租。
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
离婚后的宅基地一般由实际宅基地使用权人管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宅基地不属于我国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依法继承。允许继承实际上破坏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人身依附性,并且有违公平原则。而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属于公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是不能继承其父母的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具有一定的限制。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赠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赠与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赠与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宅基地被人侵占不还起诉可以。但是首先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