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遵循以下规则: 第一,共债共签规则,夫妻双方对债务作出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第二,共同生产生活规则,只要用于共同生产或生活,即使没有夫妻双方签字,都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第三,家事代理推定规则,夫妻一方举债,只要基于家庭日常生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清偿: 1、离婚时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已清偿期的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双方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被消除; 2、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离婚时未到期的共同债
夫妻离婚的,对于双方的共同债务仍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后,各自占有的比例对共同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双方也可以协商清偿的方式,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清偿。
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有: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
夫妻经营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二人用家庭财产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是,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