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需要终止。遇到民事和刑事相互交叉的案件,一般是先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民事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从而刑事立案,那么需要先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民事审理、执行。
如果民事案件必须以立案之后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民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如果民事案件和立案的刑事案件没有关系,那就没有必要中止审理。
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由法庭自己恢复,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案件文号仍用原来的案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没有好坏这一说法,具体要根据案件确定。法院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当事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涉及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其中一方因为不能抗拒的事由,没能够参加诉讼的,或者其他应该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法庭都有可能中止审理,待到这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消失以后,再重新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如果因为刑事案件的发生,导致他人受到物质或身体上的损害。当事人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但是这个案件应当附属于刑事案件,审理时随着先刑事后民事,可以在判决的时候一并判决。但是在审理程序上应当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
可以的。刑事自诉中止审理的情况有:自诉人患病的、被告人逃脱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证据不充分的等,对于上述情况发生后,司法机关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中止审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中止对民事案件的诉讼是没有具体期限规定的,一般是中止情形消失后继续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