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积会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宅基地建造住房的,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有关部门可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宅基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建造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有限处分的权利;不得妨碍邻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义务;按照批准面积建造的义务;服从当地规划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 农村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因子女结
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向所在集体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户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农村宅基地不是本村村民无法确权。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取得宅基地的人一般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
在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所在地政府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一般村委会无权将其收回;但如果面积超过规定的标准,对于超过部分的宅基地,村委会可以将其收回后再行统一安排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效的条件首先要满足主体要求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宅基地转让的情形是有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