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双方离婚,若该陪嫁系双方结婚登记前交付给女方的,则应当认定为对女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应当归个人所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陪嫁交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直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结婚一年多离婚嫁妆不是一定可以拿回来的。如果该嫁妆支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前的,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支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都可以进行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嫁妆一般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要回。但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此时女方无法要回全部嫁
嫁妆一般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要回。但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此时女方无法要回全部嫁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
当事人已经结婚一年多,离婚时嫁妆一般能拿回来。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婚一年多离婚嫁妆不一定能拿回来,如果嫁妆是双方已经用于共同生活了的,不能拿回来;如果没有且嫁妆是婚前给予的,能拿回来,因为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对方应当返还。
如果嫁妆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可以带走,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进行分割。对于房产、车辆等,若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所有;若登记了双方名字或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的嫁妆原则上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所以女方的嫁妆一般是可以要回的。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
如果陪嫁的钱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是婚后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也可以全部要回。
嫁妆一般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要回。但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此时女方无法要回全部嫁
离婚时能否带走嫁妆取决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两人在领取结婚证后购买,双方未就嫁妆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则除法定和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前购买,双方对财产所有权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按上述原则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