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 1、客体即国家金融贷款管理制度; 2、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3、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中华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设立的中国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经营贷款业务;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银行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的金融贷款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一百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
首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犯罪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造成的违法性和具体损失等。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金融机构的工作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 1、该罪的主体是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金融机构的工作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