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赔偿顺序,没有赔偿顺序的规定,如果是因为第三方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保险机构不赔偿医疗费用,即使先行支付了医疗费用也要从靠事方追偿。
“双减”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举措、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
受害人出交通事故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责任会赔偿下列项目: 1、医疗费和康复费用;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 5、伤残辅助
开车撞死人应先停车抢救伤者,然后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保险公司的电话;开车撞死人先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由驾驶人赔偿。
车祸赔偿后家人的分配方式: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当根据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并考虑各自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是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
应综合考虑与受害人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感情亲疏程度、经济依赖程度及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分配规则,如:是否共同居住、是否尽了主要的抚养(扶养)义务等。一是权利人的确定,一般可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
对于因人身损害死亡的受害人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其近亲属应当自行协商,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特点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指向性赔偿,既不是受害人的遗产、也不是受害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可以按照受害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顺序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公司欠债由总公司赔偿,具体如下: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无偿付款能力的,由总行承担。 法律规定,公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特点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指向性赔偿,既不是受害人的遗产、也不是受害人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乐意按照受害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顺序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民事赔偿。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只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