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
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
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赠与人没有指定赠与一方的赠予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还受赠的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赠予第三人,但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进行赠与才有效,否则私自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民法典》中回迁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回迁房一方在婚前获得的,那么该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如果该房是一方在婚后所得,且夫妻间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八种类型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未注明只给一方的继承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方公证,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方结婚前的财产。 在结婚之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即按照遗嘱人还在世时,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