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进行当场收徼罚款,且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划拨; 2、强制扣缴;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减损当事人权益的形式,例如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件、行政拘留等;以及增加当事人义务的形式,例如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
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罚金执行方式如下: 1、限期缴纳一次。这是指正常情况下的要求,罚款金额不大或者金额大,但是缴纳起来并不难; 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大、支付困难的情况下使用的; 3、强制缴纳。这是指法院在不缴纳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确定。即对个人、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的确定。如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中确定财产所有权,在颁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证书中确认专利权、商标权等等。认可。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
1.说服。说服是行政机关通过陈述情理希望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一种方式。说服是以行政机关说理为前提,虽然行政行为也要求行政机关说理,但行政行为总是与强制联在一起的。由于行政指导没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此,要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重要方
申请法院执行后,对方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愿意执行的,应当给予一定的时间让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不愿意执行的,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的方式: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行政赔偿的方式: 1、支付赔偿金; 2、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3、恢复原状; 4、消除影响; 5、恢复名誉; 6、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