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传染病的,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 侵犯的对象是
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我国没有非法传播信息罪,但是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触犯此罪的行为人,根据损害结果的轻重,需要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接受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1、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结果,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又或者是管制; 2、造成严重的后
少年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量刑的话还要根据犯罪情节,是否有悔罪、自首、立功等因素来衡量。少年犯罪的处罚情况具体如下: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犯故意杀人罪的,那么最高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