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应这样界定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须具违法性; 2、存在隐私权被损害的事实,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诈骗罪是行为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行为犯的依据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
(1)根本差别在于,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本罪中的骗取贷款行为不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只是为了骗取贷款。 (2)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而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单位。 (3)贷款
贷款诈骗罪成立条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等等。但是实际上贷款诈骗罪与贷款欺诈行为的界限非常模糊,在认定时必须非常审慎。一、贷款诈骗罪成立条件贷款诈骗罪是以
(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
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依据包括:1、证据确凿,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2、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即适用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条文款项;3、符合法定程序,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贷款诈骗罪立案需要以下条件:一是犯罪主体:实施该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实施该犯罪要求年满16周岁。二是犯罪客体:该行为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