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0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相应的立案标准为: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妇女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主体与客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
刑法中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就应当立案追诉。阻碍解救被拐卖架妇女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应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 1、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与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3、行为人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职责的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如下: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