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1.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
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 (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特殊手段; (二)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三)破产程序以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和债务人责任限定为原则; (四)破产程序一审终审,并一律使用裁定。
企业破产偿还债务的顺序根据法律规定而定。法律规定的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偿金等;3、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相关税款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款项; 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在一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予以公告; 3、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完毕的,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4、执行清算方案。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 (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 (二)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三)破产清偿具有法定顺序; (四)破产程序一审终审,并一律使用裁定。
企业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和抚恤金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偿还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偿还
首先,企业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
企业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 1、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 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 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
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
(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