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
先予执行的条件具体包括:1.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
先予执行的条件有:案件必须属给付之诉;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申请人具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不先予执行严重影响申请人生产生活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被申请人具有履行能力。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三)属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先予执行的条件具体包括: 1.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 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条件如下: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
先予执行的案件有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 二、被申请人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行执行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人民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所提出的先予执行的申请进行执行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