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行政机关对于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能当场作出;并且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情况特殊的,则延长至五年。
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中就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
对行政决定书不服的,在六十日内能申请行政复议,但是行政机关作出该行政决定书的行为必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才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范围之内。
行政处罚一般应在九十日内做出;如果能当场作出的,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但是对治安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因此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需要2年之内提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是,违法行为在两年之日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
行政机关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如果案件较为简单、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当事人除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的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二年内提出。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行政机关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再提出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要在五年内提出。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后一般情形下应当在九十日内作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需在九十日内作出。但是案件清楚,事实简单,依法可适用简易程序来办理的,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上述期限均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是七天。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行政处罚期限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要作出的时间为立案后九十日内。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