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当事人若被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而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该行政机关可在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行政处罚决定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要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被告知后一般在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为原则上应当不超过九十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比如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行政机关一般需要在九十日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自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算;并且行政机关一般应在二年内发现违法行为。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立案后,应在九十日内作出决定。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并且对公民应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能当场作出;并且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情况特殊的,则延长至五年。
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若无特殊情况不会失效,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尚未被发现的,应当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执结。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由本院执行、由原法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最迟应当在七日内送达至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适用上述送达期限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场的,则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告处罚决定书后当场交付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