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在十五日内履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以罚款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情形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做出决定。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则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当场作出决定。
对于工商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做出行政处罚书,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当事人应当在决定书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如果当事人是被罚款的,则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除当场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
工商行政处罚书一般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下来;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