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私房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还迁房的,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情形的,还迁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若是双方约定还迁房归一方单独所有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
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安置房,那么不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法律规
动迁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被动迁的房屋都享有居住利益和产权,则动迁所得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只是夫妻一方对于被动迁的房屋享有居住利益或产权,则动迁所得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其所有权应当属于夫妻一方所有。
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的有: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继承房产是不是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一、如果一方继承的房产并没有确定说财产必须属于夫妻一方,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写下了遗嘱,确定了只归夫妻一方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
一方在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则房产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婚后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增值的婚前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且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在没有出售之前,其增值部分是不可得利益。
遗产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特别说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获得的,或者是被继承人明确说明只给一方继承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