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6
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 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进行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4、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产品质量法》的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
房屋质量评定不合格,将无法通过验收。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交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且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
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纠纷的法律规定为: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
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为: 1、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3、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的
水产品抽检不合格处罚依据为:经营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等不合法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并可以没收违法经
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为: 1、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3、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的
水产品抽检不合格处罚依据如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