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因工伤发生的劳动争议的救济方法有: 1.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
工伤后伤残鉴定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
发生工伤后,应当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发生工伤事故后,按以下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用人单位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2、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
如果职工的工伤认定失败,但有导致其损害的侵权责任人的,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向该侵权责任人索赔,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的费用。
劳动者工伤认定失败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失败医保要在出院或者转院以后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因为急诊抢救而到市内不是定点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异地的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自己或者单位垫付,在急诊抢结束之后,凭医院的急诊病历、化验报告单、检查、发票和详细的医疗收
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的,可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无法主张工伤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