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也叫夫妻特有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保留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约定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包括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也就是双方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
夫妻个人财产,也就是我国婚姻法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其范围包括:1、一方个人专有的生活用品。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3、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赔偿费用。5、其他应当属于个人的财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父母的财产,父母的财产是父母的财产,而夫妻的财产就是夫妻的财产。如果父母已经把财产赠与给了夫妻,那么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是父母的财产由夫妻双方继承,那么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个人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会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的财产如何分配,总结了下面几个方面。第一,夫妻共同的财产包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共同经营收益、继承所得以及其他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可以根据生产以及生活的需要和财产的实际来源情况,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财产的分割事项。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问题曾经签订过财产协议,该婚内财产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情况下,该财产协议即为有效,双方离婚时应按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方结婚前的财产。 在结婚之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即按照遗嘱人还在世时,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
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规定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