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官回避的情形有: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做了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法院书记员离职后从事律师行业没有限制。但是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院处理回避申请的方式: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对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且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
法官作为案件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法官违反规定会见对方当事人律师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律师不是必须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在诉讼中,法官开庭前即会见对方律师的,一般是需要对案件进行回避的,若不回避,也无合理会见理由的,则为违法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违反该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
法官辞职后具备律师资格条件的可以从事律师职业,但相应法律进行了“竞业”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曾从业于法官再从业于律师的从业限定比是明确的,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
律师不可以从事第二职业,否则就要辞掉律师职业,这是刚性规定。律师在从业过程当中有着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束。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是不可以从事第二职业的,也就是说律师是不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因为律师所从事的职业是比较特殊的,禁止律师担任公司法人,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