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
强奸罪的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当从重处罚。
抢劫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诈骗罪的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侮辱罪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一条和第二百四十六条都提及侮辱罪的量刑处罚,比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经济犯从犯的认定标准如下: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即可认定为从犯。而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就是主犯。对于从犯,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假释期内犯罪不是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在假释期内,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完毕,因此假释期犯新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其主体虽然必须包括特殊主体在内,但不一定都是特殊主体。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就包括相同主体的共同贪污和不同主体的共同贪污。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相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
假释期满后在五年内故意犯罪算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该认定为累犯。
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
逃税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1、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逃税行为; 2、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3、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逃税的犯罪故意。
认定贪污罪中的犯罪故意的,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