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婚后安置房离婚怎么分,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一定的规则来进行分割。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分割的时候会考虑以下的因素:安置
婚后安置房离婚的分割办法:若认定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用分。若认定婚前房产属于双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
离婚后房子可以按份分割,只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二人能够就按份分割夫妻共同房产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对房产进行按份分割。如果房产是夫妻个人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
可以。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但所获得的安置房享受了
1、如果是共同财产,先协商;协商不承由人民法院分情况进行处理; 2、如果不能确定房产归属,由法院按实际情况先判决一方使用,归属明确后再进行诉讼。
如果是安置房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先由二人协议分割,双方不能通过协议分割安置房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产进行判决。而公房由于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国家所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和公房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此时应该均等分割,而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享受了对方的工龄优惠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就不会发生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和公房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此时应该均等分割,而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享受了对方的工龄优惠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就不会发生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夫妻离婚的时候,安置房和公房一般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子女、女方与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安置房是老公的,离婚的话女方不可以分。结婚前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如果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该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属于共同财产按共用财产分割。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如果是婚前取得的房子,则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房子,则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