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
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办理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权估值和年限的规定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从法律层面来看,“毛地出让”过程中存在很大的违法风险。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后,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等要明确第一步中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纠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 1、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不得转让;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4、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土地使
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1、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不得转让;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4、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土地使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或无偿出让2公顷以上土地使用权,且出让价格低于最低标准的60%的; 2、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导致植被严重破坏的; 3、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转让的权利有: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