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丢了能否补办可以补办。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
农村土地承包年限最多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发包方应当在合同上签章,同时也须有发包方代表和承包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承包人和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各执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所涉及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2、合同所涉及的土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3、发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所涉及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2、合同所涉及的土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3、发包方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承包合同的期限应当小于或者等于法律规定的年限。
将土地经营流转承包给别人,这就需要签订专业的合同才能合法生效,具体应该跟谁签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本村村民,在第一次从村里统一分配到土地的时候,那么一般有村委会代表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此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和村委会签,签完后所获得
把土地交给别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代耕”是指不愿种地或没能力种地的农民将土地委托给大户或专业合作社,由其代耕、代种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需要在法定条件下继承。法律规定,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
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承包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得的承包收益,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对该收益进行继承,但是要注意继承人必须是在承包经营权的经营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承包到期的,那么继承人不可以对承包经营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