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行政复议期,一般是六十日。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如果超过该期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复议机关不再受理。
行政执法的复议期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六十日内可以提出复议申请。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
“先行政复议还是先诉讼在于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行政复议流程有: 一、申请:要在法定期限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受理; 三、审理; 四、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对行政裁决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复议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针对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复议的。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原则上应当在自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
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60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就可以在该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申请期限可以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期限是30日。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