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不属于行政许可。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土地征收的话,这个时候并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一般是提出申请之后对资格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会颁发的一个证件所做出的行为。
土地征收不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土地征收属于行政征收行为,是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
颁发土地证不属于行政许可,属于行政确认。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
土地征收可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政府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强行征收土地可以。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
土地权属登记发证行为应是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登记、鉴证、认定和证明等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如果政府程序不合法就强行征收肯定是不可以的。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法定期限之内全额予以支付,在征地拆迁补偿未落实的情况下,更不能进行强制拆迁。土地征收的程序是: 一、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
1、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政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行征收土地,但会按原用途给予补偿; 2、如果征收决定或者补偿不服的,那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土地征收协议纠纷是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