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所生的孩子,虽然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孩子和普通的婚生子女的权益却是相同的。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要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的问题。法官在判断
一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可以拿出以下证据证明自己更具有优势: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小孩。法官会综合考虑上述条件来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
法院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可以。离婚后是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孩子的父母双方直接签订协议,来变更子女抚养权。当双方协议不成的时候,需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首先需要有抚养子女的能力,还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1、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2、确认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包括子女年龄、父母与子女关系、父母双方基本情况(工资、学历、家庭环境等); 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或保障子女合
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养子女与养父母根据法律拟制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也就是说,虽然养子女与生父母有血缘关系,但从法律上讲,自与养父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一、两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
关于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一方抚养,如果不能协商确定的,可以通过证明孩子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发展来争取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最适合抚养孩子成长的一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