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公诉阶段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因法定情况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不限定时间阶段,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一、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符合相应条件即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
不可以。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得离开所在地的县市。从上述情况来看,在没有解除强制措施前,执行机关不会批准出境的。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据《刑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法院阶段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
取保候审的优势: 1、保释制度具有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 2、保释制度的另一优点在于对国家资源的节约。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弊端: 1、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相互制约性; 2、对取保候审使用条件的规定较模糊; 3、取保候审的保证
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是指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侦查阶段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