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 2、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
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这是因为血亲很近的亲属间发生婚姻关系,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缺陷遗传下来, 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体力都较弱的后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
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 现归纳以下几点: 基本功能不同。 原因不同。 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时效期间不同。 以原因不同为例,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的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发生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初,
法定的离婚理由包括如下: 1、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2、有家庭暴力; 3、赌博或者吸毒屡教不改; 4、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并不是分居两年)。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未经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应当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性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遗传性疾病、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
无效婚姻的情况具体如下: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婚姻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相邻关系的内容有: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