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买卖二手房的资料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如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解除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需要的条件有: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二手房屋买卖主要需要房屋产权证,随后当事人双方依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手房买卖须准备的资料: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如该房处于出租或共有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材料。
二手房产买卖需要的资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二手房屋买卖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如属于共有房产,需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材料或者共同签署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他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法定解除要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实现、一方根本违约等条件; 2、协商解除要双方协商一致等条件; 3、约定解除要达成合同解除条件等条件。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至少一式四份);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身份证明; 四、转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有人声明》(同意转让); 六、《收据》(转让方填写); 七、房屋所有权证明
买方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购房合同无效的;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面积误差超3%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