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如果卖方具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则可能构成诈骗;如果只是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应该属于民事范畴,不构成诈骗,但是这会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看情况: 一、如果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购买房屋,则算诈骗;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算诈骗。
一房二卖是否属于诈骗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如果有构成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一房两卖涉嫌构成诈骗罪。2、对于同一套房屋,在出卖给他人后。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将房屋再出售给第三人,最终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构成诈骗罪。根据《
1、一房两卖涉嫌构成诈骗罪。 2、对于同一套房屋,在出卖给他人后。以非法占有购房款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诈第三人,将房屋再出售给第三人,最终致使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构成诈骗罪。
一般情况,属于民事欺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依据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有关规定,一房二卖涉嫌构成诈骗罪的,针对于同一套房屋,业主在已经售卖给他人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为目的,在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形式欺诈第三人,并将房屋售卖给第三人,导致第三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属于诈骗
一房两租中具有主观诈骗意图,且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犯罪。生活中确实存在一房二租的现象,其中一部分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一部分由公安机关给与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也有一部分被定性为诈骗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间的区别主要看以下两点: 一是导致一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回迁房土地的性质一般是属于国有的划拨土地,所以回迁房的审批程序必须要得到政府的承认及同意,如果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是不可以用来作银行抵押物的,所以原则上来说回迁房不是小产权房。 一般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