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当事人提出申请;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在证据有可能灭失;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证据进行保全。
诉讼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的制度。
诉讼保全措施可以对担保人适用,法律规定,如果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 (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向人民法院提供。 (3)需法院审查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
诉讼保全与诉前保全的区别在于:可能提起的主体不同;立案理由不同;裁决时间不同;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同。诉前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职权采取。诉前保全是由于紧急情况,如果不立即适用财产保全,将对其合
两者存在的显著区别,主要有: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
诉前保全的担保书应写明:担保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担保的财产的名称、价值等情况;担保的方式、期限和范围;被担保财产的名称、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诉中保全不一定要提供担保,当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的情形时,就不许需要提供担保,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中涉及到损害赔偿等。
诉前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是:在30到5000元的范围内。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需要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