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算不算不当得利要看合同对此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话,不属于不当得利;反之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不当得利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不当得利人应当及时返还不当得利; 2、遭受损失的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3、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 1.对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解除是有溯及力的,但是具体发生什么样的解除后果主要是依照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条款解决; 3.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恢复原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具体分析。
如果合同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不算不当得利。反之,则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属于不当得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
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算不算不当得利要看合同对此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话,不属于不当得利;反之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构成不当得利有下列后果: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如果数额不大,不当得利者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数额较大,且不当得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有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