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绑架中杀了人,犯的依然是绑架罪,但是属于绑架罪中,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法律规定,绑架罪行为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犯罪中止的特点如下: 1、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 2、或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的发生; 3、行为人主观上决定暂停犯罪; 4、行为人客观上决定暂停犯罪; 5、暂停犯罪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处罚原则:对中止犯,无损害者,应免
犯罪中止的特点是: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发生时间中止,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和犯罪结束之前; 2、中止自动设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 3、暂停的客观,暂停不仅是内心状态的转变,也需要客观的暂停; 4、中止的
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定绑架罪一罪从重处罚,而不再另定故意杀人罪与本罪数罪并罚。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属于绑架罪中的从重处罚后果,依法处死刑。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特殊主体是针对个人实行犯罪而言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也就是所谓的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为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
关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的,可从轻或者
有关绑架罪的几个疑难问题为: 1、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2、绑架所使用的暴力、威胁、麻醉或其他方法本身就危及到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3、犯罪对象为任何有生命的自然人,不仅仅包括妇女、儿童、婴幼儿。实践中被绑
1.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控制他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胁迫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2.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特殊累犯的特殊之处: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
绑架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 3、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组成,具有勒索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