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根据婚前房产结婚后加名,离婚后是否能分割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婚前房产结婚后加名离婚后可以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
已经离婚还能分割前夫房产。如果离婚后,发现前夫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在离婚前,夫妻双方离婚的,对双方共同的财产分割是一定要处理的问题; 如果不处理好财产分割问题,是不能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离婚时不会对一方当事人婚前所购的房屋进行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
离婚婚前房产,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该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
婚前房产离婚时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是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全款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
如果在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属于个人的资产,离婚时另一方就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参加共同还贷的夫妻离婚后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其还款部分。在夫妻婚前,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抵押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规定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而对于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
离婚时不会对一方当事人婚前所购的房屋进行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1.婚前父母没有明确是赠与给双方的,视为对自己孩子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2.婚后父母已经明确约定归一方,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但若未约定,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除另有约定外,离婚不能分。即离婚分割财产仅限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在夫妻离婚时未分割,当事人在离婚之后起诉要求法院对该遗漏的房产进行分割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案件并依法予以分割。如果该遗漏是由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是虚构债务关系导致没有分割的,当事人起诉要求分割需要受到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从当